本报讯(记者黄君 杨希强 通讯员张雅娴)“法官,这个案件的处理结果比我们预想的要好得多,我们觉得比收到胜诉判决书还更满意。”11月14日下午,一宗行政案件的两名诉讼代表人来到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将一面锦旗交到该院行政庭副庭长林婷手中,对林婷在办案过程中坚持耐心调解、实质化解争议的工作成效表示感谢。
在这宗行政案件中,原告方是一栋居民楼的27户业主,对被诉行政机关作出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行为不服遂提起共同诉讼,请求撤销同案两位第三人所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龙华区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林婷通过阅卷发现涉诉人员众多、争议较大、容易引发群体性纠纷,于是积极引导原告方推选两名业主作为诉讼代表人参与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方共同居住的案涉居民楼是建于40年前的老旧小区,因计划修建电梯、参与老旧小区改造而与同栋居民楼的部分业主发生争议,久决不下后方诉诸行政诉讼。在厘清案件主要争议点、找准切入点后,承办法官与案件各方当事人通过面谈、作询问笔录、电话联系等方式反复沟通,掌握了各方当事人的心理预期。因原告方人数众多、众口难调、各抒己见,承办法官常接到不同原告打来的电话陈述意见或者来院面谈。承办法官耐心接待当事人,通过答疑解惑、释法析理并对产生实质争议的原告方和第三人提出了解决矛盾的合理建议。
在与被诉行政机关就案涉行政争议进行多次协调后,承办法官组织各方当事人初步达成了和解方案。但因原告方基于加建电梯之诉讼目的涉及事项较多,该和解方案经过几轮谈判及修改后,各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为了实质性化解争议,承办法官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当面沟通,并从法律适用、潜在民事争议、行民争议一并化解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调解。经过历时数月的不懈努力,该案各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组织的最后一轮长达数小时的调解会议中终于达成了厚厚的一份和解协议,原告方也向龙华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自愿撤回本案诉讼。
“程序空转”是行政诉讼中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一些行政案件经过行政复议和法院一审、二审、再审程序,有的甚至发回重审,几年甚至十几年仍未解决争议,程序已结但讼争未止。
该案承办法官在准确把握案件当事人的诉讼目的后,找准了行民争议的主要交叉症结,通过耐心调解将法、理、情融为一体,实质性地化解了争议,帮助当事人走出“程序空转”的“漩涡”,让“程序空转”变为“峰回路转”,不仅为当事人解决了难事、减少了讼累,还从诉源治理方面根除了关联案件,节约了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