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许光伟 马宏新 通讯员郑丹)5月18日,儋州市人民法院东成人民法庭“福哥”调解室充分发挥先行调解高效便捷的优势,成功调处一起农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被告承租原告的农村自建房用于经营农资生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租金支付及房屋管理问题产生分歧:原告催讨被拖欠的2.53万元租金及利息;被告则称因原告用水管理不当,造成店内存放的农资产品损失近万元,而且有2000元押金未退。一边是合法的租金诉求,一边是现实的财产受损,双方当事人互不相让,矛盾化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各执一词的双方当事人,“福哥”调解室调解员立足案件事实,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在调解过程中厘清权责、释法疏导,引导双方摒弃争执、互谅互让。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综合考虑租金、损失及押金等事宜,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1万元,双方就此案了结所有争议。
签署调解协议后,被告当场足额支付了款项,这起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