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陈雨露)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槟榔园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因承包协议约定的租金远低于市场合理价格,法院认定原告构成“重大误解”,依法撤销双方签订的《槟榔承包协议书》,为群众敲响了合同签订需审慎的法律警钟。
2021年3月,李某与常某签订协议书,约定李某将5.54亩槟榔园及园内1000棵槟榔树发包给常某经营,承包期限20年,租金2万元一次性付清。协议签订后,李某按约交付槟榔园,常某支付了2万元租金。李某认为协议约定的“租金2万元”应为“每年2万元”,协议表述错误,20年总租金应达40万元,遂多次向常某催收剩余38万元,遭常某拒绝。协商无果后,李某将常某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案涉承包协议书并返还槟榔园及土地。
法院审理查明,近年来当地槟榔果价格持续上涨,每棵产果槟榔树每年承包金不低于100元,案涉1000株槟榔树中半数以上已产果;即便仅计算5.54亩土地的承包价值,按当地市场价格计算,20年租金也远超2万元。法官指出,案涉协议约定的20年总租金仅2万元,明显低于市场合理价格,导致双方权利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严重失衡,李某因此遭受较大损失。
依据民法典“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规定,法院认定李某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其诉讼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判决撤销案涉承包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