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董林)近日,东方市新龙镇人民政府联合东方市信访服务中心、市人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法院等多部门,成功化解一起涉农民工薪资纠纷。
据了解,在一起涉农民工薪资纠纷中,新龙镇综治办多次组织诉求人张某刚等工人、工头林某、施工老板及甲方某农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调解。因林某失联、总包方拒绝配合工程量核实等问题,调解工作多次陷入停滞。
12月9日,东方市人社局牵头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约谈会,随后联合新龙镇、市农业农村局再次赴现场核实调解。多部门工作人员坚持“法理相融、情理兼顾”原则,一方面向相关企业宣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欠薪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耐心倾听工人诉求,积极协调各方利益,逐步打破僵持局面。
经过3个多月的持续跟进、十余次的多方协调,在市、镇两级多部门的联动推动下,近日,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甲方公司代丙方班组长,向乙方相关主体支付47万元,用于结清所有农民工工资。
当被拖欠的薪资足额发放到工人手中时,大家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连日来的焦虑与奔波终于化为安心与感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