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晓晖)近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获悉,因违法经营河豚活鱼,我省一公司被罚12万元。
据悉,2024年11月9日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接到违法案件线索,称海口市美兰区新埠路8号海鲜大世界E区的海南耀利水产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经营河豚活鱼。
接到线索后,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检查。执法人员查阅该公司购销台账笔记本时,发现“到货”和“白班”记账本上均有记录售卖河豚信息。随后,执法人员调取该公司经营场所里监控视频,并回放2024年11月5日视频录像。画面显示,耀利水产公司存在经营河豚活鱼的事实。
经调查,2024年10月24日起,耀利水产公司经销河豚活鱼,因耀利水产公司每次购进河豚活鱼量较少,供货商华哥水产均将河豚活鱼与其他品种活鱼混放在一起,通过“广州-海口”托运到该公司经营场所,所购进的河豚活鱼主要售卖给海口地区的上邦吾记顺味、龙湖吾记顺味等2家餐饮店(该线索已通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支队另案处理)。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自2024年10月26日至2024年11月9日,耀利水产公司共售卖“上邦吾记顺味”7批次河豚活鱼,上述销售数量累计90.3斤,销售金额3612元,获利632.1元。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9日,共售卖给“龙湖吾记顺味”5批次河豚活鱼,累计销售数量140斤,销售金额5600元,获利980元。
据了解,耀利水产公司经销的河豚活鱼属养殖暗纹东方鲀,该公司能提供供货商华哥水产资质及备案证书、暗纹东方鲀检验报告,与华哥交易时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及销售单凭证等佐证材料。该局根据调查当事人的违法事实,经销河豚活鱼数量共计230.3斤,涉案金额9212元,违法所得1612.1元。
由于耀利水产公司属违法经营河豚活鱼行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1612.1元,罚款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