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田春宇)记者8月13日从省司法厅获悉,海南省从2009年开始实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17年来共有160名律师志愿者和139名大学生志愿者到海南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覆盖全省77%的市县区。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发起,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中国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共同组织实施,每年组织一批律师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中西部无律师市县和律师资源短缺的贫困县服务一年,为当地的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海南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和服务地司法局认真做好“1+1”行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为志愿律师在海南顺利开展志愿服务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省司法厅把“1+1”行动纳入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统筹管理,制定《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海南)项目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海南省司法厅“(1+1)+X”法律援助业务跟班学习制度》。在每年举办的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中,都将志愿律师和大学生纳入法律援助培训对象。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尽最大努力,想方设法为志愿者在服务地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
去年8月底,到海南省服务的9名律师志愿者分赴保亭、乐东、临高、定安等9个律师资源短缺的市县区开展志愿服务。一年来,志愿律师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58件,提供法律咨询6299人次,开展法治宣传讲座65场次,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所提建议被采纳7条。
17年来,从最初的1名志愿律师到最多时的13名志愿律师和12名大学生,从最初的保亭1个服务地到最多时的14个服务地,“1+1”行动的覆盖范围达到海南省77%的市县区。各志愿律师来到海南后,克服了办公环境、语言、交通等方面的困难和考验,全身心投入到法律援助工作中。“1+1”志愿者已成为海南服务困难群众,维护公平正义的一支重要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