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云淇)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关系,被告急需用钱向原告借款,并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被告承诺将自有房屋抵押给原告,同时还将不动产权证书交由原告管理。被告未按约定时间偿还借款,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本息,并主张对抵押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
法官在接收到该案件后,发现原告提交的证据完整连贯,双方借贷意思表示真实,双方并未依法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该案具有较大调解可能性,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聚焦双方矛盾焦点、被告实际履行能力,耐心开展辨法析理、调解疏导工作。一方面向被告说明逾期还款的法律责任,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面向原告讲明未办理抵押登记无法优先受偿的法律后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