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何海东 通讯员黄燕 邱晟峰)近日,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在一起执行案件中,通过依法启动房产处置程序,依托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全部义务。
据了解,在申请执行人韩某与被执行人沈某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美兰区法院生效判决判令沈某向韩某支付代偿本金及违约金等共计60余万元,且韩某对沈某名下一处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因沈某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沈某仍拒不履行给付义务。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该院依法启动对涉案房产的评估、拍卖等程序。执行法官经深入调查了解到,沈某具备一定履行能力,但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拖一拖、躲一躲”就能逃避债务。执行法官遂多次与沈某沟通,倾听沈某的顾虑与困难,并从维护其自身信誉、减少损失的角度进行耐心引导,沈某最终同意配合法院履行义务。
在此基础上,执行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协商,在韩某同意放弃部分利息后,双方就履行方案达成一致意见。韩某在如期收到沈某支付的56万元款项后,向该院提交了结案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