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吴静怡 王巍 黄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成为充分释放自贸港政策红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与根本保障。”1月29日,省政协委员、海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马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省近年来在政策与制度创新上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核心政策执行中,实质性运营认定申诉等环节仍有短板,建议优化申诉机制,推动自贸港核心政策落地见效。
马波表示,2025年8月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办法》,在明确享惠条件、优化居住天数核算等方面意义重大。但该办法仅明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协调实质性运营认定异议,未对协调结论的最终效力、申诉路径及书面反馈形式作出具体规定。
“若企业对实质性运营判定结果不认可并提出申诉,在启动多部门联合判定程序后,多部门联合判定出现意见分歧时,无明确规则确定最终依据。”马波表示,这种程序空白易导致企业诉求陷入部门推诿,影响政策执行的确定性与公信力。同时,监管标准难以适配新业态发展,对私募基金等轻资产行业,仍套用传统实体企业物理指标,缺乏弹性评判体系,既无法反映业务实质,也增加企业合规成本。
马波建议,建立清晰、规范的行政复议机制,明确多部门意见分歧时,由牵头部门综合各方意见,基于现有法规和政策目标作出最终协调结论,设定标准化复议流程、时限及书面反馈形式,确保公开透明、有章可循。
“创新新业态监管模式,推行弹性包容治理。”马波表示,要制定分行业差异化认定与监管标准,出台新兴行业《实质性运营认定指导指南》,构建多元化评估体系,摒弃“一刀切”的物理指标。
此外,要推动政策与实践深度融合,由省级主管部门牵头,定期对重大政策进行后评估,重点考察其与市场环境和政策导向的适配性,针对新出台的政策,及时补充实施细则或操作指引,确保政策实效性及落地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