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许光伟 马宏新)近日,儋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查处一起营运车辆驾驶员酒后驾驶案件。
事发当日,执勤民警在504县道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行驶异常,遂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车门打开后,民警闻到车内有酒气,初步判断驾驶员李某富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当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李某富体内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进一步核查李某富的身份信息,发现其曾于2021年1月27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处罚,此次违法已构成“二次酒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李某富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儋州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