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杨晓晖)10月27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因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中交物业服务(海南)有限公司被罚1万元。
今年6月11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海口市美兰区某小区检查电梯的使用情况,发现该小区电梯未设置标志、未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经查,该小区电梯由中交物业服务(海南)有限公司使用和管理。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并责令当事人于2025年6月19日前,建立符合规定要求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今年7月3日,执法人员在复查时,发现该小区电梯已按规定设置标志,但安全技术档案缺少日常使用状况记录,以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不符合规定要求。
为查清事实,该局于7月17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4月开始负责对该小区电梯进行管理及实际使用。2025年6月11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小区电梯未建立安全技术档案,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期限届满,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整改事项进行复查,当事人未完成整改。
当事人对小区电梯仅做周巡查,没有按照规定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建立的安全技术档案缺少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不符合规定要求,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并处以1万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