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肖瀚 通讯员冯花 高媛)一起因土地权属争议引发的邻里矛盾,历经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三重法律程序,近日在省一中院调解下得到化解。
据了解,2024年12月的一天,吴某发现邻居杨某破坏其用砖堆砌的界限围墙。吴某一家找杨某理论。杨某称该围墙所在地系经村小组同意划归杨某家庭使用,吴某擅自在案涉土地上砌围墙属侵害杨某家庭的合法权益。两家人越吵越凶。在随后的争执中,杨某用手拍打了吴某的头部,吴某倒地。尽管吴某经鉴定未构成轻微伤,但需住院治疗。当地公安机关迅速介入,依法对杨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吴某认为公安机关对杨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过轻,遂向某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某市政府经审查,认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60周岁以上老人,应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杨某拍打68周岁的吴某,仅对杨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明显不当,已构成处罚畸轻。据此,某市政府作出复议决定,撤销公安机关原处罚决定,责令重新作出处罚决定。杨某难以接受这一复议决定,将某市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复议决定。省一中院受理案件后,合议庭认真梳理矛盾核心,精准剖析诉讼起因根源。开庭当日,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展现出协同解纷的良好态度。合议庭积极组织调解,既向杨某耐心解释其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又向吴某分析解读行政处罚和复议决定的法律依据。
在法官释法说理后,杨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向吴某支付医疗费并赔礼道歉。看到对方的诚意,吴某也放下心结,选择谅解。行政机关亦对双方和解持支持态度。杨某和吴某达成和解,杨某当场履行支付义务,双方握手言和。随后,杨某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撤销对行政机关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