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小亮)近日,记者从临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获悉,一男子涉嫌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被临高警方查处。
近日,临高公安交警依托“路长制”勤务模式,联合厚水湾海岸派出所于临高县调楼镇博兴路开展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驾驶人张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该路段,被执勤警员依法拦截检查。当执勤警员示意驾驶人出示驾驶证件时,发现其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气,于是立即让其接受检查。
经现场4G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5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对其身份进行进一步查验时,发现张某并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临高公安交警对张某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650元、行政拘留15日并扣留车辆的处罚;对张某涉嫌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正进行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