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静怡 王巍 黄君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我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省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期间,省政协委员围绕知识产权保护,从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衔接、种业产权保护等方面建言献策,以法之名守护“智慧结晶”。
统一裁判标准,优化审判队伍
省政协常委,民革海南省委常委、三农委主任,省农业交流协会主席周大卫十分关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尚无统一的裁判标准,存在裁判尺度不统一的情况。”周大卫尤为关注知识产权技术类案件。他告诉记者,该类案件审理周期长,当事人举证难,对案涉专业技术事实的查明是影响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关键。
周大卫建议,我省应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和威慑力度,根据海南实际情况及司法实践,结合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统一裁判标准。
在审判队伍建设方面,周大卫表示,要支持海南探索创设复合型法官团队,构建“复合型法官+技术调查官+咨询专家”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以复合型法官为基石,并以技术调查官为核心,必要时在技术咨询专家的帮助下对技术事实进行查明。
周大卫建议,要完善诉讼程序制度,破解知识产权维权困境,建立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繁简分流机制,推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有效衔接
省政协常委、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主任孟励在知识产权保护调研工作中发现,我省对标国际化的自贸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则体系尚需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衔接有待进一步加强。
“要持续创新地方立法。”孟励建议,海南自贸港可以先行先试,通过立法实现更充分的知识产权保护。
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有效衔接方面,孟励建议,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给予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以法律效力和强制性约束力。同时,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法院可以采取临时禁令、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等措施,制止被告继续实施侵权行为。
周大卫还建议,针对涉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纠纷,要建立相应的司法保护机制,打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社会各界参与”的知识产权纠纷治理体系。
完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农工党海南省委关注南繁种业发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当前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诸多挑战,制约了南繁种业的创新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省政协委员、农工党海南省委常委郭东宇介绍,目前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保护法规制度建设不健全、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维权力度不强等情况。
农工党海南省委建议,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基础上,适时完善和出台种业知识产权相关保护条例和规定,将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管理与服务纳入立法范畴。支持在三亚崖州湾南繁科技城设立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特区,出台扶持措施,包括资金奖励、税收优惠等,以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强种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
“建立地方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一站式’平台作用,加大对农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和假冒专利违法行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郭东宇建议,要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其他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打击跨区域的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