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晓晖)10月18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第三期海南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记者获悉,三亚某工程有限公司因倾倒危险废物,被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
据了解,今年8月16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现场查明三亚某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桑某某,从某机电设备公司油污池中抽运三车约12吨含废矿物油的污水,并擅自将三车约12吨的含废矿物油污水倾倒在三亚市某村的农村污水处理站中。倾倒的含废矿物油污水通过该村的污水处理站向周围的道路、农田溢流,部分油污水溢流进入了大茅河,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经认定,含废矿物油的污水属于危险废物。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对三亚某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桑某某擅自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该公司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罪。
8月21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目前,三亚市公安局已依法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