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蒙职宇)10月15日,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时,查处一名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行为的男子。
据了解,当天10时56分许,一名男子因不戴头盔驾驶一辆悬挂琼C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执勤交警拦停检查。在进行例行检查时,交警闻到驾驶人身上有酒味,遂对其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结果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驾驶人王某旺于今年7月16日取得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其驾驶证尚处于实习期内,此次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系准驾车型不符。
屯昌交警依法对王某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2000元记12分;准驾车型不符罚款2000元记9分;不佩戴安全头盔罚款50元记1分。因王某旺驾驶证在实习期间一次性被记满12分,将依法予以注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