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敏)《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于2024年1月25日经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明确在省、市、县(区)、自治县、乡镇全面实施票决制,这也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实施的票决制。目前,2024年省级民生实事项目正由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和票决,市、县(区)、自治县、乡镇要求于2025年年底前实现票决制全覆盖。
《决定》规定政府征集民生实事项目应当充分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大代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公告栏等发布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公告。为了保障公众充分参与,规定向社会征集项目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同时,规定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动参与项目征集,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听取民生诉求,最大范围收集基层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提出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为规范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和票决民生实事项目的程序,《决定》对在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前将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提前发送代表,审议时政府派员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大会主席团根据审议意见进行处理,票决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公布等程序作了规定,并明确对民生实事候选项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票决。
为抓好民生实事项目的组织实施,强化对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决定》规定政府应当及时制定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