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麦文耀 赵世馨)“法官,再审改判了,但我们和对方之前互相执行的钱,到底怎么算?能不能帮我们彻底结了?”近日,申诉人郭某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提出了一个棘手的请求。
据了解,郭某与谭某租赁合同纠纷案,历经合同无效确认、占有使用费给付、强制执行等阶段,双方矛盾尖锐,互负债权债务交织。原审及二审判决后,双方均申请强制执行,案件陷入执行僵局。郭某不服二审判决,申请再审。三亚中院再审改判:郭某向谭某支付占有使用费23092.98元及电费2370.38元,同时撤销了原审相关判项。因双方前期已进入执行程序,已经执行完毕,金额存在差额,如何平稳衔接、彻底化解成为了摆在承办法官面前的难题。
面对当事人提出的差额冲抵诉求,法官认为,如果让当事人自己去核算执行账目,执行回转,会增加诉累。为此,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明理后,召集双方到法院,面对面理清账目。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经核算达成一致意见。“谭某应向郭某退还执行回转款25780.02元。”随着书记员在纸上写下这个数字,谭某当场以现金方式将款项交到了郭某手中。郭某在《已收退回执行款情况说明》上写下:“收到25780.02元,本案从此双方互不相欠、两清。”谭某也签了名字。至此,这起历经多年的诉讼“拉锯战”画上了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