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版)在海南某科技公司与万宁某建筑公司发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案中,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及时采取保全措施,高效促使知识产权蕴含的财产性权益价值转化为胜诉债权的实现,有力护航了创新主体的健康发展。
在海南某渔业公司与黄某聪著作权纠纷执行实施案中,通过运用交叉执行机制,创新以公告方式执行“赔礼道歉”等行为义务,有效破解知识产权行为类执行难题,既维护了生效裁判的司法权威,也对社会公众起到了良好的法治教育与警示作用。
在宿州某云计算公司与海南某商务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执行实施案中,该案经网络查控、现场调查均未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工作曾一度陷入僵局。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时刻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依法作出司法拘留决定,通过实施强制执行措施迫使被执行人自行履行生效裁判法律义务,彰显了对拒不执行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在某建筑工程公司与某能源科技公司执行异议案中,涉及冻结拟缴纳社保的银行存款,被执行人提出异议后,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充分考虑客观实际,合理权衡双方利益,裁定解除该账户内12个月社保费用的额度冻结,在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又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真正做到了强制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在厦门某公司与深圳某公司、杭州某公司、海南某公司、上海某公司等财产保全案中,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结合一审判决结果和上诉人上诉请求,综合评估保全风险,依法规范采取保全措施,既确保了债权人权益不受损害,又避免无责企业因保全措施陷入经营困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据悉,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是全国唯一具有生效裁判执行职能的知识产权专门法院。近年来,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严格坚持依法规范文明执行,落实交叉执行、“以保促调、以保促执”等执行重点工作,不断探索知识产权财产性权益新型执行方法,2026年一季度执行完毕率达94.74%、执行到位率达94.61%,各项执行质效均保持高位运行,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