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麦文耀)3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正式施行。当天,一起涉外海事临时仲裁案在文昌清澜作出裁决。该案由海南海事局与海南省仲裁协会联合推动化解,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生效后的海南自贸港首例涉外海事临时仲裁案。案件从启动仲裁程序到出具裁决书全程仅用1天,创下“当日受理、当日裁决”的高效解纷纪录。
据悉,该案源于2月27日凌晨4时30分发生的一起海上船舶碰撞事故:一艘外籍超大型油船与一艘中国籍小型船舶在辖区海域发生擦碰,双方就船舶维修、营运损失等赔偿事宜产生争议。事故发生后,海南海事局迅速启动“航运争议多元解纷中心”应急响应机制,依托专业技术能力快速完成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固定船舶航行轨迹、碰撞现场等关键证据,清晰界定双方责任边界,为仲裁庭精准裁决奠定坚实事实基础。
海南省仲裁协会同步提供全流程专业保障,针对涉外海事纠纷的复杂性,精准适用《海南自贸港临时仲裁规则》,推荐兼具海事专业背景与国际仲裁经验的资深专家组成独任仲裁庭,配备标准化庭审场地及专业仲裁秘书团队,通过简化程序性事项、优化证据交换流程等举措,最大限度提升争议解决效率。
“考虑到案件涉外属性及航运业对时效的高要求,我们主动引导双方当事人了解海南自贸港临时仲裁灵活高效、跨境可执行的制度优势,相较于传统诉讼周期大幅缩短,能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保障双方当事人的正常营运权益。”海南海事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海事部门的专业引导下,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以海南自贸港临时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据了解,该案是海事部门、仲裁机构贯彻最高人民法院与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意见的具体实践,既依托水上“一站式”解纷机制高效化解了涉外海事纠纷,又充分展现了临时仲裁灵活便捷、专业权威的制度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