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陈武雯)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司法局九所司法所“候鸟调解室”成功化解一起退租纠纷。来自北方的租客朱某某因突发疾病住院,委托姐姐朱某办理退租,却与房东修某因租金退款问题产生矛盾。在调解员耐心细致的沟通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修某主动退还租金及押金共计3000元,并解除租赁合同,让这场因意外引发的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据了解,11月16日,朱某某与房东修某签订租房合同,约定租住公寓并享受包吃住服务。然而,入住不久后,朱某某因突发疾病需住院治疗,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焦急之下,他委托姐姐朱某办理退租事宜,但因双方合同有“退租不退房租”的约定,双方协商无果,朱某遂向当地司法所设立的“候鸟调解室”求助。
调解员在认真听取双方陈述、仔细审阅租房合同及相关证据后,准确把握了争议焦点:一方面,朱某某因不可预见的健康原因确实无法继续租住,情有可原;另一方面,房东修某在合同履行初期已提供相应服务,朱某某未到租住期限就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必然会导致修某预期房子收益不能实现,再次出租前也会造成房屋空置。调解员秉持公平公正、情理法相结合的原则,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障碍、公平原则等规定出发,耐心细致地进行释法说理,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体谅对方的实际困难。
经过耐心协调与疏导,最终促成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房东修某同意解除与朱某某的房屋租赁合同,并当场一次性退还房租及押金共计3000元给其姐姐朱某。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对“候鸟调解室”高效、温情的调解服务表示感谢。
“候鸟调解室”是九所司法所为服务季节性居住人群专设的调解平台,旨在快速化解外来人员与本地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维护了双方合法权益,更彰显了法治社会中的温情与包容。调解员表示,将继续发挥“候鸟调解室”的桥梁作用,让每一位远道而来的“候鸟”都能住得安心、走得舒心,为营造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贡献法治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