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 何海东 通讯员 周俊宏 叶娇
报名驾驶培训班,但因故无法参加培训课程,是否可以要求驾校返还学费?近日,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审结一起驾培合同纠纷案,依法判决驾校向学员返还部分费用。
案件详情:学员没时间练车要求驾校退款被拒,法院判驾校返还部分费用
海口市民邵某报名参加了某驾校的驾驶培训,双方签订培训合同后,邵某依约支付培训费用3800元,驾校为邵某购买了保险并在驾校管理平台上为其进行了注册。驾校通过微信向邵某发送理论考试题库并告知学习后可预约考试,但邵某一直未能参加驾校的培训,也未预约驾驶考试。
之后,邵某表示因其工作太忙没时间练车,故多次联系驾校请求退还驾驶培训费,但驾校以合同约定超6个月及以上因个人原因无法练车参加考试的学员不予退款为由,拒绝退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邵某将驾校诉至法院。
美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邵某与驾校签订的培训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邵某已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培训费用3800元,但后续并未在驾校进行驾照培训及预约考试。邵某因个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该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故邵某请求驾校退还培训费用,于法有据,予以支持。但驾校已为邵某在相关培训系统上进行注册。且驾校曾多次催促邵某参加培训,邵某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承担部分责任。故判决驾校向邵某返还培训费用2800元。
法官说法:驾校以合同约定6个月后不予退款系单方面免除自身责任,属“霸王条款”应认定无效
该案主审法官表示,驾校培训作为现实中常见的培训项目,会出现各种原因导致培训无法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完毕的情况。对于培训费用退还的问题,应当依据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原因进行责任分配,并根据合同的履行进度确定退款数额。
法官表示,该案中,因邵某未进行任何考试预约及练车,该培训合同的履行仍处于初期阶段,驾校应退还大部分培训费用。驾校以合同约定6个月后不予退款为由拒绝返还驾考费用,属于单方面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义务的“霸王条款”,应认定无效。但驾校已按照合同约定为邵某购买了保险,并履行了平台注册等义务,邵某系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该培训合同,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官提醒,在进行驾驶考试报名前,应综合自身的时间、精力等情况,谨慎考虑后再与驾校签订培训合同。避免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而造成损失。如遇到驾校以“霸王条款”拒绝退款的情况,可及时向监管部门进行反映,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