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杨晓晖)11月17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获悉,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铝材,海南一铝业公司被罚14万元。
今年5月12日,该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依法对海南前程铝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的仓库里存放大量铝材待加工销售。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注册商标持有人的许可证明、商标注册证及检验报告。
5月13日,经广东广铝铝型材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全程陪同检查,并当场初步认定,此批铝材涉嫌侵犯了广铝集团有限公司的第1725513号注册商标专用权。当事人无法提供销售凭证、检验报告和商标注册证等相关材料,不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执法人员当天现场实施扣押。由于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予以立案。
海南前程铝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秉称,其销售的铝材是公司分别从海螺系统门窗、金桃门窗这两家倒闭的门窗店回收的,并提供了进货凭证及微信转账记录。但根据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证明涉案铝材的合法来源。7月11日,该局委托海口市价格认证中心对扣押的铝材进行了价格认证。经认定,铝材的市场零售价为32元/公斤。8月4日,该局对扣押的铝材进行出库、称重、入库。经海口秀英金耀物流部出具的过磅单显示,涉案铝材的重量为4400公斤,故涉案铝材的违法经营额为14万余元。
由于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铝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属违法行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侵权商品,作出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