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覃创源)11月17日,记者从海南省司法厅获悉,今年1月至10月,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收到申请5179件,较同期全省人民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收案数量超出近五成。
据了解,自2024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我省推出多项创新举措,激活行政复议制度效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凸显。
9月12日,海口市琼山区司法局办结新法实施后首例行政复议调解案,申请人朱某某不服琼山区卫健委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琼山区司法局复议工作人员主动搭建沟通平台,既向申请人释法明理明确违法事实,又引导琼山区卫健委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最终促成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考虑到朱某某经济困难的客观情况,延长罚款缴纳期限,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实现反超,这是一个转折点。”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越来越多的行政相对人开始选择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首选途径。
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0月,全省审结行政复议案件3019件,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化解争议1046件,调解和解率达34.65%,超额完成年度目标。更为可贵的是,经过行政复议后,全省案结事了率达82.38%,且呈现逐季度上升态势。这意味着,超八成行政争议在复议环节就得到解决,避免程序空转,极大节约司法和行政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