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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老人花2.87万元买课程开网店带货被骗,起诉解除合同退费胜诉

合同目的未实现 返还课程费

  ■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 何海东

  通讯员 别蓝 叶娇

  一老人想通过自媒体开网店带货赚钱,花钱买了网络培训课程后却发现被骗了,这钱能要回来吗?近日,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判决某电子商务公司将涉案课程费全数返还。

  案情:一老人花2.87万元买课程开网店被骗

  据了解,退休老人郑某想开网店带货赚钱。某电子商务公司打电话给郑某,称可以对其进行一对一培训,为其介绍引流,指导其通过自媒体开网店“月入过万”。郑某信以为真,便与该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并支付课程费2.87万元。

  按协议约定,某电子商务公司提供剪辑、运营服务,为郑某的自媒体账号打造橱窗网店等形式向其提供盈利条件,并协助其开通橱窗且优化、办理营业执照并开通网店等。

  不久后,郑某发现课程内容与某电子商务公司宣传的内容不符,该公司也从未指导其通过运营自媒体开网店赚钱,且已经联系不上引流策划经理。郑某感觉自己被骗,联系某电子商务公司进行退款,但公司置之不理,拒绝退款。

  郑某以某电子商务公司未成功引流以及涉嫌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要求某电子商务公司退还费用未果为由,起诉至美兰法院。

  判决:双方解除合同,公司返还2.87万元课程费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某电子商务公司并未按约定履行开展引流等营销活动、协助郑某办理营业执照并开通网店的主要合同义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郑某主张解除合同,要求该公司返还2.87万元理据充分,应予支持。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合作合同,某电子商务公司返还2.87万元课程费。

  该案承办法官表示,近年来,网店带货、电商代运营非常火爆,一些人有了经营相关账户开网店赚钱的想法。一些“运营专家”宣称短视频账号开网店包教包会,无需经营仅简单上传一些视频就能日进斗金。有的人特别是中老年人听信所谓“无门槛”“0元学”“收入轻松过万”等线上培训的说法,向这些所谓“金牌讲师”提供的企业收款账户支付课程费用。一旦“课程费”到账,所谓的“承诺”便开始缩水,服务大打折扣,甚至查无此人。这些不良机构利用人们对副业、对流量经济的向往,设下一个个陷阱,让一些警惕性不高的人们愿望、钱财两落空。

  法官提醒,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应仔细核实服务机构的运营资质、用户评价和效果评估,并仔细查看合同条款,不轻信过度夸张宣传。若发现服务与宣传不符,要注意留存沟通记录、运营数据等资料,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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