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25年10月17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4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法律咨询

  网购风扇无3C认证

  可否要求退一赔三?

  三亚吴女士咨询:我通过某网络购物平台购买了一台风扇,收到货后我却发现,实物与网上宣传的不符,且没有3C认证。请问,我可否要求卖家退一赔三?

  解答:对此种“货不对版”行为,作为消费者,你可提起民事诉讼,向相关经营主体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可见,该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若你能证明商家对产品的宣传构成欺诈,商家存在欺诈的故意和欺诈行为,该行为使消费者陷入错误判断,并基于错误认识进行了购买行为时,你可请求法院判处退一赔三惩罚性赔偿。

  你要注意收集和留存证据,保存网络订单截图、宣传界面、直播记录的视频存证、交易快照、与客服的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

  迟迟收不到网购物品

  该怎么办?

  我在浏览某网店时看中几款衣服,而且网店保证7天内到货,于是我就买了好几件。可我整整等了半个月也没收到衣服。我只好联系购物网站的客服,而客服却让我直接跟卖家联系,可我又不知道如何联系卖家。请问我该怎么办?

  解答:卖家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你提交订单付清款项后,卖家没有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构成违约。因此,你有权要求卖家继续交付货物或者返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你造成的损失。

  可你现在无法联系到卖家,该找谁承担责任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据此,你应当继续联系购物网站,要求其提供卖家的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如果购物网站不提供,则你因收不到货物所遭受的损失应由购物网站负责赔偿。

  在维权途径方面,你可以请求当地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或者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选择向你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提前下班时被撞伤

  能否认定工伤?

  乐东王先生咨询:我公司虽规定了下班时间,但为避开交通高峰,大多数员工都会稍微提前下班,公司对此也是默许的。最近,我提前下班后骑共享单车回家,路上被一辆汽车撞倒受伤。请问,我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解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则明确了上述规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应为“在合理时间内”。

  因此,对于提前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的情形,需结合“提前”的具体时间和其他因素综合考虑。一般来说,如果不是提前几小时这样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提前十几分钟下班应属于“在合理时间内”。

  (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 李成沿整理)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客车遇车祸致乘客受伤,海南一运输公司被起诉索赔败诉~~~
琼海一公司员工工作到65岁被辞退,起诉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获部分支持~~~
五指山市2名男子在拍摄交通事故现场时辱骂击打执法交警~~~
~~~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政能量
   第003版:近距离
   第004版:身边案
未将乘客安全送达 构成违约应赔偿
达退休年龄仍在岗属劳务关系 不能依法获取经济补偿金
以暴力辱骂方式阻碍执法被判刑
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