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敏)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陈某景拘役5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据了解,陈某景曾因盗窃两次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4月18日,陈某景到乐东一家医院病房寻找其住院的母亲。没找到母亲准备离开病房时,陈某景发现该病房16号床旁的桌子上有一个提包露出现金,便将包内现金1600元盗走,后将盗来的1600元挥霍一空。
经查明,4月22日,陈某景退还被害人1600元,并取得谅解。
乐东法院认为,陈某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