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肖瀚 通讯员杨帆)9月12日下午,省检察院召开院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精神,总结省检察院机关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研究部署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工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毅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3月下旬以来,省检察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最高检工作部署,把扎实开展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思想政治引领,坚持从严管党治检,坚持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开门教育,坚持建章立制,从严从实、一体推进学查改,切实做到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有力有序完成了学习教育各项任务,积累了宝贵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党员干警的政治底色进一步擦亮,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筑牢,担当作为精气神进一步提振,为推动海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作风保障。省检察院被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命名表彰为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在全国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检察分系统学习交流会上,根据最高检安排,省检察院是唯一一个就学习教育作经验交流的单位。
会议强调,省检察院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警要以更高站位深化抓作风建设的思想认识,不断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效。要强化作风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发挥正面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强化警示教育,持续筑牢广大党员干警理想信念的思想堤坝。要一抓到底纠治作风顽疾,抓好党员干警日常管理监督,着力铲除“四风”滋生的土壤。要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切实把制度建设成果转化为检察履职效能。要从严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以海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贸港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