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杨晓晖)近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因销售恩诺沙星项目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海口龙华区厨饽饽蔬菜商行被罚。
据悉,6月12日,该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上,收到由华测检测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显示海口龙华区厨饽饽蔬菜商行销售的明虾被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执法人员当天把该报告送至当事人,并于6月24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5月10日购买6斤明虾,进货单价为25元/斤,销售单价为43.33元/斤,货值金额260元,违法所得110元。
当事人销售恩诺沙星项目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明虾,已构成违法行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10元、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