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刘武军 通讯员莫文彬)8月28日凌晨,三亚市吉阳区同心家园三期小区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自燃事故,小区物业保安迅速响应、科学处置,仅用10分钟便将火扑灭,保护了多辆电动自行车,未造成重大损失及人员伤亡。
8月28日凌晨5时20分许,三亚市吉阳区同心家园三期小区内,一辆停放在停车区域的电动自行车突然发生自燃,现场传出爆裂声并伴有明火与浓烟。通过公共视频可见,起火后物业保安迅速抵达现场。保安队长符秋明果断使用火钩将车辆拖至空旷区域,实现有效隔离;另一名队员符忠杰迅速取用现场灭火器扑救,并快速接通附近消火栓出水增援。整个过程分工明确、动作迅速,明火在10分钟内被扑灭。
目前,该小区在所有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区均实行24小时视频监控,并每2小时专人巡查。三亚消防部门定期上门指导,帮助提升居民自救能力与隐患排查意识。
消防部门提醒,夏季高温,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热失控风险较高,建议市民选择室外集中充电设施,避免长时间过度充电。如发现电池鼓包、漏液或过热,应立即停用。同时,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与充电管理,实行分组分隔停放,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完好,加大巡逻频次和值守力度,并组织开展消防宣传与应急演练,切实提升社区安全防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