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敏)男子符某旭虚构开公司的事实骗取他人信任投资,并将所得投资款全部用于还赌债,最终致自己身陷囹圄。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符某旭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今年41的符某旭是无业游民,2023年10月,他为诱骗被害人周某投资,虚构其在文昌市潭牛镇开设“地龙”加工厂,以合伙投资“地龙”生意为由,取得周某的信任,骗取对方100万余元。其间,他还以同样的理由骗取卓某286万元合伙投资。
这不是符某旭第一次诈骗。2020年4月至2021年5月期间,他虚构其系文昌文城一家理发店以及某会所的股东,并以转让股东股份为由,骗取林某29.7万元。
据了解,2020年4月至2023年11月期间,符某旭在海口市、文昌市虚构其系理发店、会所股东、开设“地龙”加工厂等事实,以转让股份、合伙投资做“地龙”生意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共计416万余元,全部用于还赌债。2024年5月14日,民警在福建省抓获符某旭。
法院经审理认为,符某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以合伙投资项目赚钱为由,骗取3名被害人共计416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