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董林)近日,东方市人民法院联动公安机关及大田、三家镇党委政府,依法对多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成功将涉案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有力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据悉,申请执行人东方某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文某桃等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共计45宗,涉案土地面积近千亩,地上附着物较多,且涉及国有企业改制后的历史遗留问题,执行难度较大。同时,因涉案土地为市重点项目的建设用地,如不能尽快收回,将对项目后续工程的施工造成影响。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东方市法院与申请执行人及当地党委政府多次沟通,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确定了协调和解与强制执行同步进行的工作方向。经过执行干警与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成功促使4宗案件达成和解,被执行人主动退还52.88亩土地,申请执行人免除了其拖欠的土地占用费。由于其他被执行人经过耐心释法说理后依然拒不履行,东方市法院依法决定强制执行。鉴于涉案土地面积较大,首次执行确定了其中12宗案件共计179.63亩的连片土地作为标的,并报请省二中院协助执行。
8月21日,在省二中院及东方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大田镇及三家镇党委政府等机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在东方市委政法委的全程监督下,东方法院执行干警按照执行方案的安排部署,拉起警戒线,疏散无关人员,保障测绘人员依法对涉案土地进行打点分界,保护工程车辆有序清场。执行过程中,全体工作人员持续坚守8个多小时,最终成功将涉案土地返还给申请执行人。
此次执行通过两级法院协同、府院联动配合等方式形成合力,现场处置专业、有效,展现了法院的强制执行力度,捍卫了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