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许光伟 马宏新)连日来,儋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依法查获4起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8月20日16时25分许,儋州公安交警在S307省道乌那线路段巡逻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黎某东存在酒后驾车的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了解,该驾驶人中午喝了几瓶啤酒,以为休息一个中午之后便清醒了,随后开车上路,没想到被查出酒驾。
8月16日23时26分许,儋州公安交警在雅星镇雅星派出所路段进行夜查时,郭某东驾驶小型汽车通过卡点。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8月15日23时35分许,儋州公安交警在宝岛路城北世家路段进行夜查,全某中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经过卡点。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2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8月14日16时27分许,民警在S307省道兰洋路段巡逻检查时,发现谢某才存在酒后驾车的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该驾驶人在吃午饭时喝了点酒,以为白天没有交警查车,便侥幸开车上路,没想到被抓了个正着。
儋州公安交警提醒,交警部门打击酒驾不分时间、不分地点,更不以个人酒量为标准。无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在酒驾整治行动中,过往所有车辆都将面临检查。请各位司机遵法守法,远离酒驾,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