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何海东 通讯员李书丰)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采取3名审判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形式举行。
据了解,被告人王某某等19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非法采捕、收购、出售珊瑚,严重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检察机关在审理该案件过程中,认定19名被告的行为不仅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严重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美兰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多次与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沟通交流,并分别致函相关单位,详细咨询涉案活体珊瑚寄养救治及生态修复情况,梳理出各被告在案件中对海洋生态侵害事实,明确各被告对公益损害所需承担的责任。
在庭审现场,检察官依据法律法规指出,王某某等19人长期隐蔽地采挖、收购、销售活体珊瑚,为上游非法采挖珊瑚的链条环节提供资金支持和销赃途径,也为下游珊瑚的非法流通提供固定的渠道,共同实施危害活体珊瑚的行为,导致珊瑚数量减少、海洋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后果,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专家测定的海洋生态环境损害价值及珊瑚寄养救治等费用,检察机关诉请法院判决王某某等19人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寄养救治费用、期间服务损失费用、鉴定费等共计543万余元,以支付费用的方式履行生态修复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