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蒙职宇 通讯员钟显然)近日,在屯昌县屯城镇光明村委会洋上村的乡间地头,村民李某深与王某芳这对“老冤家”终于握手言和。一场土地纠纷,在僵持20年后,经过屯昌县综治中心和屯城镇综治中心联动调解终于得以化解。
据了解,2005年7月,李某深向屯城镇政府反映,称自己与同村村民李某进存在土地纠纷问题(该土地位于洋上村李某深家门前)。同年10月,屯城镇政府针对李某深上访事项做出《土地纠纷处理决定书》,明确该纠纷地块使用权归属李某深所有;李某进不服该处理决定,遂申请行政复议,屯昌县政府受理。同年12月,屯昌县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屯城镇政府作出的《土地纠纷处理决定书》。今年6月16日,李某圣(李某深的孙子)向屯昌县综治中心反映,称想要对该土地进行平整方便出行,但王某芳(李某进大嫂)及其家庭成员却以该地为其祖宗地为由百般阻挠。
案件转办至屯城镇综治中心。该中心对此高度重视,屯城镇镇长专门召开调度会进行研究部署,组织包点镇领导、镇司法所、镇资规所的负责人、光明村委会干部及驻村工作队队员等人到双方家里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面对面与李某深、王某芳深入交谈,向双方家庭释法明理。在多方调解力量的共同参与下,6月17日,涉及该地的两家地界已基本划清,李某深已建好自家围墙,土地也开始进行平整。在明确地界后,这起历时20年之久的积案终于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