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 肖瀚
如何在刑事执行检察领域实现“1+1+1>3”的效果?海口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并试点推广“看守所未及时告知、交付执行监管活动违法线索研判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审前未羁押判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法律监督模型”。运用这些模型,省检察院在对看守所巡回检察中筛查相关案件,充分运用大数据发现监督线索,及时监督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
这是海南检察机关不断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的生动缩影。
2020年以来,省检察院持续加强和改进刑罚执行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开展巡回检察,发挥数字检察作用,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查,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有力维护了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
完善“派驻+巡回+科技”机制
派驻检察室是“阵地”,是基础,重在巩固加强;巡回检察是“利剑”,重在发现违规违法问题,增强监督刚性;科技赋能、数字检察是“手段”,重在提升监督工作质效。
2020年以来,海南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刑事执行检察机构改革,持续加强派驻检察工作,扎实开展各项派驻检察业务。各级检察院推动落实轮岗交流计划,调动年轻、精干力量到派驻检察一线。5年来,全省推动各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轮岗交流51人次。
海南检察机关把巡回检察作为检验执检干警监督办案能力的平台,着力发现监管场所、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等方面存在问题,实现对全省看守所、监狱、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全覆盖。
据统计,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巡回检察工作118次。其中监狱巡回检察28次,看守所巡回检察49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41次。
记者了解到,各级检察机关积极适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的模型开展工作,并在全省组织开展刑罚执行检察监督数字模型构建和应用,将数字检察与业务办案紧密结合,深入分析违法违规问题类案特性,监督质效不断提升。
“全省检察机关近年来以做实派驻检察、做好巡回检察、强化科技支撑三方面工作为抓手,持续推动三者有机融合,为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负责人表示。
高质效办好“减假暂”案件
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宣告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因勇救落水人员,被海口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授予“见义勇为”称号。经检察院监督,张某某的行为经法院审理认为构成重大立功,依法裁定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并减去其剩余缓刑考验期。这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刑罚执行监督办案提质增效的生动展现。
“减假暂”是刑罚执行监督的“牛鼻子”,也是最具司法属性的办案类型,备受社会关注。记者采访中了解到,2020年以来,海南检察机关共办理“减假暂”案件19144件,其中提请减刑监督案件18793件、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254件、假释监督案件97件,提出不同检察意见1721件、监督纠正1561件。
“我们对刑罚执行中的重点对象、重要环节、重大情况开展调查核实,既监督‘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又防止‘该减不减’‘该放不放’。”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负责人告诉记者,检察机关以派驻检察为抓手,对监狱提请活动开展全流程同步监督,注重对证据材料主动调查核实,特别是在办理存在较大争议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减假暂”案件时,按照规定组织听证,邀请相关单位或领域的代表参与,有效防范暗箱操作,截至目前已办理听证案件17件。
持续推动“常态+专项+机制”
海南检察机关持续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力度,做细做实社区矫正日常检察工作,积极部署开展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工作。省检察院与省高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海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确保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的正确执行。此外,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海口市检察院与海口市司法局共同会签《海口市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共同推进社会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记者了解到,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核查纠正社区矫正对象漏管795人、脱管224人,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督活动提出书面纠正764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