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敏)2月25日,记者从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九场)上获悉,海南省《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改革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已于2024年12月11日正式印发实施。
据了解,《若干措施》是一份指导和支持我省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文件,以单列企业科技创新赛道为重点,强化企业创新决策主体、研发投入主体、科研组织实施主体、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主体地位,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科技金融等财税支持措施,面对发展新形势和新要求,针对性提出创新举措,打出组合拳,对提升企业科技创新整体效能主体地位,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将发挥重要作用。
《若干措施》主要提出了七个方面28条改革措施。全面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围绕技术创新决策主体、研发投入主体、科研组织实施主体、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主体不同维度提出4条措施。全方位加强科技企业引育,从建立机制、完善体系、强化招引和国企创新激励等方面提出4条措施。深化企业科技创新管理改革,提出健全项目管理体系、完善立项评审方式、健全评价奖励机制、加强创新人才引育、深化体制改革5条措施。支持企业聚合高质量创新要素,提出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支持企业主导产学研融通创新、支持重点园区引进国际创新资源、鼓励人才双向流动等4条措施。优化企业科技创新生态,提出强化平台支持、用活创新券、加大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改进政府投资基金考核评价4条措施。健全符合创新规律的监管制度,提出包容审慎监管、容错免责、投资基金尽职免责、信用管理应用4条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包括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协调统筹、改进企业服务等3条措施。
《若干措施》着眼三大亮点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分别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健全以企业为主导的科研组织模式、完善以企业为核心的服务保障机制。
下一步,我省将抓好《若干措施》贯彻落实,尽快推动出台具体配套措施,省委科技办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