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彦)万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近日创新举措,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并助力海口市琼山区法院推进相关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展现了法院在解决执行难题上的智慧与担当,取得显著成效。
在原告颜某与被告王某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因王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万宁法院立案执行。执行期间,法院依法查封王某名下小型普通客车并两次司法拍卖,均流拍。在此情况下,法院干警积极协调,促成双方达成以物抵债协议,申请执行人颜某同意以二拍起拍价6万余元接受车辆,并补交差价。
值得一提的是,办案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王某还是琼山区法院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的被执行人,且该车也被琼山区法院查封。法官主动与琼山区法院承办法官对接,共同协商解决方案。经过不懈努力,最终颜某同意多补交数千元差价,用于履行另案执行义务,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