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林)为严格把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入矫关”,10月31日上午,东方市司法局组织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入矫宣告暨入矫教育。
入矫宣告严格按照宣告程序进行,核实被宣告人身份,宣读法律文书和《社区矫正宣告书》,宣告社区矫正期限、纪律与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管理规定,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缓刑考验期内听管服教,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
会上,省司法厅选派民警向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介绍监狱服刑人员的管理模式与日常生活,通过对比监内、监外服刑的巨大差别,告诫新入矫人员应当珍惜在监外社区矫正的机会,切莫因违法违规、不服从监管规定而被收监执行。
其间,东方市社区矫正管理局主任蔡孝征为社区矫正对象解读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海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有关社区矫正的法律法规,引导新入矫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加他们对社区矫正的认识;告诫社区矫正对象牢记社区矫正的报到、请销假、奖惩等规章制度,在矫期间必须服从社区矫正管理局和司法所的监督管理,端正矫正心态,顺利度过缓刑考验期,更快、更好地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