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蒙职宇 通讯员吴雄勇)近日,屯昌县法院南坤法庭干警走进南坤镇黄岭居民服务中心,巡回审判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2023年期间,被告盘某甲、盘某乙、王某某以及吴某甲等人陆续向原告盘某丙、邓某某及吴某乙等人收购槟榔果,经结算后未能及时付清货款,双方就所欠货款29万元签订欠条并约定付款时间。期限届满后,被告盘某甲等人未能按期付款,原告诉至法院。
据了解,案件双方当事人居住在同一社区,该社区有较多的农户从事槟榔种植、收购等买卖活动。为强化普法效果,减轻当事人路途上的时间成本、金钱成本,经过协商,南坤法庭决定将法庭“搬”进南坤镇黄岭居民服务中心,在当事人“家门口”审理该案件。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讲解买卖行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当事人找到矛盾的根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消除彼此的对立情绪。最终,双方就欠款的支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
据介绍,屯昌法院将继续发挥巡回审判“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的优势,选取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的纠纷案件,积极开展巡回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