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君)7月29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一起因货车超出限高撞上栏杆至栏杆受损案件,警示驾驶人注意车辆的限行限高限载规定,切勿心存侥幸冒险通行,且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警,不得逃逸。
据了解,7月28日21时49分许,在海口市美兰区长堤路和平桥底路段发生一起大货车撞桥梁限高杆的单方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涉事车辆驾驶员驾车离开了现场。执勤民警接到警情后迅速开展调查工作,通过调取监控发现疑是号牌为琼C5B5XX大型半挂牵引车上的集装箱撞到了限高杆。民警随即根据车辆信息查找到驾驶员,口头传唤其到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美兰大队事故处理中队配合警方调查。
7月29日1时许,当事人王某福来到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美兰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王某福称自己驾驶车辆与桥梁限高杆发生碰撞后,看到对路面未造成影响,以为没事,便心存侥幸离开了现场。然而,王某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属于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因此,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海口美兰警方认定当事人王某福承担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