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抚养子女,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规定。然而,我省一对夫妻离婚后,男方却不履行抚养义务,不是少给抚养费,就是拖欠抚养费,最后竟拒绝支付抚养费。两名未成年的女儿为索要抚养费,只好起诉至法院。近日,经法院调解,男子主动支付拖欠抚养费和当期抚养费,并表示后续将主动按期支付抚养费。
■本报记者 陈敏
一男子离婚后
不愿支付抚养费
8岁女孩晓琳(化名)和13的晓妍(化名)本应享受着父母的关爱和学校的教育。但事与愿违。5年前,晓琳她们的父母因情感不和离婚。两姐妹随母亲生活。父亲刘先生则每月支付生活费4500元,并负担教育费、医疗费等其他全部费用。
2年前晓琳上小学,晓妍升初中,生活、学业各项费用都大幅增加。母亲王女士的工资收入远远不够支撑两姐妹的生活和学习。
然而自4年前,刘先生一直无故少给及拖欠抚养费。王女士每次追问生活费,都被刘先生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之后,刘先生更是拒绝支付抚养费。
刘先生不负责任的行为,影响了两姐妹的生活。无奈之下,两姐妹一纸诉状将刘先生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刘先生支付抚养费。
经调解,刘先生同意支付拖欠的抚养费10万余元,并按离婚协议的约定继续支付抚养费等。然而,之后刘先生却拒绝履行调解协议。两姐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法官的调解下,最终促使刘先生自愿履行调解协议,主动支付完毕拖欠抚养费和当期抚养费,并表示后续主动按期支付抚养费。
法官说法:
父母离婚后对子女
仍有抚养权利和义务
父母感情破裂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权益如何保障?
该案承办法官介绍,父母离婚时,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
法官介绍,在该案中,刘先生逾期不支付抚养费,使得两姐妹没有足够的生活来源。为了更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两姐妹只好向法院起诉。在法官的调解下,最终促使刘先生自愿履行调解协议,主动支付完毕拖欠抚养费和当期抚养费,并表示后续主动按期支付抚养费。法院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用法律为未成年人撑起了保护伞。
法官表示,抚养费是未成年人基本生活需要的重要物质保障。婚姻关系的解除不意味着父母在离婚后就可以完全摆脱责任。相反,他们仍然需要承担起对孩子的责任,特别是在婚姻破裂中受到伤害的是孩子的合法权益,更应该得到充分的保护。不要让原生家庭的不负责任造成孩子一生难以治愈的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