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蒙职宇)近日,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坡新线路段开展路面巡逻时,查获一起驾驶报废车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屯昌公安交警发现一辆轻型自卸货车拉着满满一车砂石且没有覆盖帆布,有超载的嫌疑。执勤交警立即对这辆车进行拦截,让其接受检查。
经系统查询,该车属于报废车辆,驾驶人李某胜表示车辆已经很久没有年审,自己也不知道车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
经过磅检测,该车核载18000kg,实载23840kg,超载5840kg,属于超载30%以上不达50%的违法行为。同时,该车还存在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以及改变外形和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
交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李某胜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超载30%以上不达50%、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以及改变外形和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3700元的处罚,并对该报废车辆进行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