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麦文耀)近日,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本号法庭联合本号镇司法所、小妹村委会,成功化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1月8日,被告王某某饲养的水牛闯入原告易某某承包的果园,致使果园内种植的作物被毁坏。经司法所、村委会调解未果,原告诉至本号法庭,要求被告进行赔偿。
为使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4月1日,本号法庭法官李玉积极联系被告所在地的小妹村委会,并主动邀请本号镇司法所调解员进行联合调解。得知法官会上门调解,在村委会的召集下,当事双方积极配合。
调解过程中,被告虽承认其饲养的水牛对果园进行了破坏,但双方对水牛的数量产生争议,为此互不相让、争吵不休,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困境。虽然该案事实清楚,可一纸判决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尽管原告并非小妹村委会村民,但其在小妹村委会承包果园,和谐的邻里关系对其经营果园十分重要。
法官、调解员、村委会工作人员围绕情、理、法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最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一致意见,矛盾纠纷顺利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