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刘涵婧)3月27日上午,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海南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招标投标管理服务处原处长黎斌受贿罪一案,并邀请乐东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至2022年7月期间,被告人黎斌利用担任海南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招标投标管理服务处处长、海口市龙华区常委、海南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督处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郭某、冯某壮等11人在工程项目中标、提前获取投标公司信息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292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核实,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控辩意见。被告人黎斌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当庭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