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孙新武 通讯员邱君)11月21日,记者从万宁市护苗办获悉,近日,万宁市半夏水吧不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被行政处罚。
今年6月13日,万宁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在万城镇初级中学附近的半夏水吧有人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要求万宁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当天晚上7时许,万宁半夏水吧在经营场所内累计向万城镇初级中学的未成年学生销售三沙(椰王绿)拆包卷烟6支,共收取6元。
该店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对此,万宁市烟草专卖局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对半夏水吧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同时处以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