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孙新武 记者杨晓晖 通讯员陈琳琳)万宁一男子近日无证醉酒驾驶两轮摩托车被罚款1500元,警方依据相关规定对其醉驾的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3月25日,万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环市二西路仁里安置区开展查处酒驾醉驾整治行动。23时44分许,执勤民警依法对一辆琼C普通两轮摩托车检查时,发现驾驶摩托车的男子存在酒驾行为,民警立即要求其靠边停车配合检查。
经呼气式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20mg/100ml,驾驶人邓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要求邓某出示相关证件,邓某表示自己没有驾驶证。民警通过系统查询,证实邓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最终,根据血液检测结果显示,邓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83mg/100ml。万宁交警依法对驾驶人邓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1500元,并依据相关规定,将对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