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董林)近日,东方市人民法院联合天安乡政府集中推进4起侵占村集体土地的排除妨害纠纷执行案件,以法治力量盘活土地资源。
据了解,东方市天安乡某村委会与符某相等人排除妨害纠纷4宗案件,经法院审理,确定符某相等人立即停止对天安乡某村委会27.19亩集体土地的侵害,清理地上附着物并返还土地。判决生效后,符某相等人拒不履行。符某相等人以“祖宗开荒”为由占地多年,在案涉土地上种有芒果、椰子、花梨木等林木、经济作物。其间,符某相等人另案起诉东方市政府、天安乡政府,经一审、二审法院审理,均驳回其诉请,案涉土地权属及处理合法性进一步明确。
面对僵局,东方市法院联动天安乡政府多次进村入户,释法说理与思想疏导并重。经开展执行前期工作,部分案件关联当事人已主动返还土地,但符某相等人拒不归还侵占土地。法院决定进行强制执行,法官制定了详尽的工作方案。9月18日,在省二中院协助、东方市公安局及天安乡政府配合下,东方市法院对该系列案件开展了执行工作。现场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克服天气炎热、道路受阻等不利因素,稳步推进地上附着物的清点、清理工作。其间,有被执行人试图阻挠执行,被及时劝阻并带离现场。最终,清理后的土地被交付给村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