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许光伟 马宏新)9月17日上午,儋州市人民法院东成法庭到中和镇山春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村民小组间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当地镇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到庭旁听。
原告与被告两个村民小组的土地相邻,双方对案涉土地的历史归属和使用沿革各执一词,争议由来已久。此前,案涉土地已由被告发包给本村村民经营。原告主张该土地权属应归其所有,经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遂将被告和承包土地的村民一同诉至法院。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世代相邻,争议又涉及土地这一农民最核心的生产资料,便按照巡回办案的做法,将庭审移至山春村委会,既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也方便周边群众就近旁听。
庭审围绕案涉土地历史归属、发包过程、实际耕种情况等争议焦点展开,双方当事人依次陈述、举证、质证、辩论。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庭审查明的事实,对照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规定,从相邻关系维护、乡邻情谊延续的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答疑和调解疏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