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蒙职宇 通讯员罗明轩 周亚玲)近日,屯昌县人民法院南吕法庭成功审结一起未成年人兼职引发交通事故侵权的追偿案件,实现了双方权益的有效保护。
据了解,某公司是一家以种植、餐饮服务、旅游观光等为经营范围的企业,在屯昌当地开设特色种植农场。春节期间,为了在农场举办庙会活动,某公司对外招聘了一批兼职人员,未成年人小刘趁着学校放假便应聘干起兼职。在工作过程中,某公司监管不到位,致使小刘无证驾驶该公司的电动观光车不慎与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某公司在赔偿后向小刘追偿,双方协商未果遂向法院起诉。
案件立案后,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为妥善化解矛盾、实质解决纠纷,承办法官迅速联动事发当地镇政府、综治中心对情况进行摸底,委托特邀调解员进行了庭前协商。因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小刘又将参加高考,为了降低案件影响,帮助小刘保持良好情绪备考,便将开庭时间调整至高考结束之后。经过庭审的法律释明和事实调查,法庭最终判决小刘承担部分损害责任。案件宣判后,双方均表示服判息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